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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由省水利厅和庆阳市水务局联合组成的专家组,对庆阳市西峰、庆城、正宁三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专家组通过观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区)实施方案多媒体演示,听取试点县(区)实施方案汇报,对试点县(区)进行质询、提问,审查相关资料,并认真分析讨论后,原则通过了三县(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经过审查,专家组指出,水资源匮乏和水环境污染是制约三个试点县(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里开展试点工作,对于探索我省东部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功道路,加快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为三个试点县(区)编制的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定位较准,编制依据充分,章节编排合理,基本符合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另外,专家组还对实施方案提出了六点修改完善意见:一是要对现状基准年及其基础资料进一步补充修订。二是要摸清水资源家底,为下一步明晰水权、合理配置水资源、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农业、工业、生活小区和生态项目进行节水示范建设,通过试点带动,示范引路,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四是要对水资源供需平衡进行认真分析,科学合理地预测供水需求和节水潜力。五是要进一步细化试点实施期间的具体方案,分年度安排,突出计划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六是要围绕节水,以水定发展,通过水权转换或挖掘节水潜力等途径引导水资源向利用效率和效益高的行业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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